著作权
著作权:包括以下列形式创作的文学、艺术和自然科学、社会科学、工程技术等作品
(一)文字作品;
(二)口述作品;
(三)音乐、戏剧、曲艺、舞蹈、杂技艺术作品;
(四)美术、建筑作品;
(五)摄影作品;
(六)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;
(七)工程设计图、产品设计图、地图、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;
(八)计算机软件;
(九)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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著作权登记流程:
① 填写登记申请
② 确认登记类型
③ 准备申请材料
④ 提交版权局登记
⑤ 进行审查
⑥ 准许登记
⑦ 核发版权登记证书
著作权登记材料:
① 申请书
② 委托书
③ 作品说明书
④ 营业执照副本/身份证(复印件)
著作权的时效:
① 公民作品上述权利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,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。
② 公民合作作品上述权利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,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。
③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、著作权(署名权除外)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上述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,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,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将不再受保护。
著作权转让:
著作权所有者将其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利转让给他人享有。著作权转让的方式有继承、赠与和有偿出让等。
著作权的有偿转让是著作权交易的基本内容,在中国又称“卖著作权”。著作权转让可以是著作权中部分财产权利的转让,也可以是著作权中全部财产权利的转让;可以是在著作权保护期中某一段时间内转让,也可以是在整个著作权保护期内的转让。全部著作权在整个版权保护期内有偿转让,在中国又称“著作权卖绝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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